日前,县城区吉庆路一家店铺为了装修,占道时间较长,并且围挡内存在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巡查的县综合执法局昌硕执法所队员发现这一情况,经过调查了解,店铺占道时间超过了审批的25天,队员当即责令该店铺停工整改。“新的围挡设置规范已经实施,可不能这么随意了。”队员说。
据悉,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今年8月县综合执法局结合日常实际,针对城区范围内沿街店铺在装修时设置的围挡,制定了新的高标准设置规范。“以往围墙围挡往往使用外包普通喷绘,高度与设置形式没有统一标准,导致施工不便与安全隐患等问题并存。”县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的出台,能够有效改善城市面貌形象,提升居民出行感受。
不同于以往旧标准,新的临街围挡设置标准明确规定了围挡设置的占道位置、面积、设置时间;围挡不得占压、损坏绿化设施,不得占压盲道,不得有凸出物,影响行人通行;围挡应采用桁架式+木工板,必须三面封闭,出口设置在围挡的侧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挡设置应确保外观平整、内容统一、整洁美观。
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对标临街围挡设置新标准,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临街围挡,当场责令店铺负责人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立案查处。“我们要让围挡也成为一道风景。”县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的围挡设置标准实施后,浦源大道某工地施工方杨经理在县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的宣传帮助下,规范地设置了施工围挡。“现在我们施工都按照新标准来设置围挡了,施工更安全、市容也更美观了。”
据了解,为了使辖区内的临街围挡设置更加规范,县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的临街施工围挡进行地毯式排查,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临街围挡60余处,规范围挡设置20余处,查处6起违规设置围挡行为。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强临街施工围挡的监管整治力度,一方面加强巡查,细化管理;另一方面细心指导,热心服务,使其成为展示城市文明、弘扬社会正能量的宣传阵地。”该局相关负责人说。